為全面落實市國資委、控股公司有關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調研工作的要求,4月18日,集團公司召開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調研工作專題會議。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戴先華主持。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總部、二級公司相關人員參加了會議。
會上,首先學習了市國資委2008年8月18日下發的《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資產損失認定、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范圍及資產損失責任劃分等重大理論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大家認為,此次調研是市國資委為了建立深圳市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而進行的系統、廣泛、深入的調研,集團公司要以此為契機,成立調研工作小組,按照上級調研要求,嚴格責任,科學統籌,認真總結自身企業發展中出現的類似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著力推進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機制的建立健全,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供制度保障。